2008年9月3日星期三

愿楊佳投胎到一個好國家

楊佳首度解釋犯案動機的第一句話赫然是: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,那我寧願犯法。任何事情,你要給我一個說法,你不給我一個說法,我就給你一個說法。 ——《南方周末》
得知楊佳被判死刑的消息,我一點都不感到驚訝。為響應艾未未的呼籲,今天特地買了個信封,裡邊只有一張白紙,用鮮紅的筆寫下楊佳兩字,就往信筒裡投寄到艾老指定的地址。不管有沒有人看見這封信,我的那一份努力已經做到了。對於楊佳的事件,我想做些結語性的想法。楊佳會被判死刑,在現行的體制下,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情,關鍵是當局採用什麽樣的手段來處理這樣的案件,能不能讓民眾信服是個很大的問題。這個案件發生後,最為可怕的事情是當楊佳單刀刺死了警察,很多人不是去譴責楊佳的行為,反而問責這些警察。這令我感到很奇怪,難道各位都失去了理性,難道我們都冷漠了嗎?但是,當我看到在這樣的人群中有很多有責任心的學者、知識分子,他們並是在幸災樂禍。這個社會怎麼了?一點同情心、正義感都沒有了嗎?是什麼造成這種現象?我的內心有非常多的疑問。不管如何,至少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,即官方一直塑造的警民團結的和諧假像被狠狠擊碎,暴露出來的是嚴重的社會矛盾。警民關係緊張到如此,到底有多少假像還沒有被揭穿。

這案子本身有諸多疑點,按照官方媒體的說法,這個北京青年是因為在上海偷自行車,被當地警察逮住,被“教育”了一番,因此楊佳懷恨在心,伺機報復,結果一把殺豬刀刺死了6個警察。這樣的解釋十分的蒼白,根本不足以服人,一輛自行車就讓人鋌而走險,這生命也太不值錢了吧。中國有句古話說:殺人償命,殺個普通人會被判死刑,殺死國家公務人員更是死罪一條。所謂: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懼之。如果沒有深仇大恨,楊佳怎會如此衝動殺死6位警察,傷了若干警察?做出此舉動,說明楊佳早已將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。

與楊佳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相反,審判卻是在偷偷摸摸地進行,跟做賊一般。這個國家的憲法刑法見不得陽光嗎?本案發生後,有關的錄音記錄被消除,楊佳的母親也隨之莫名其妙地消失了,而官方給楊佳指定的辯護律師是某個警察局的法律顧問,這位律師在辯護席上。審判當天不許媒體旁聽,坐在旁聽席上的全部是內部人員,好比一群狼在審判抑制柔弱的綿羊。我的立場並不是支持楊佳的行為,而是關心審判程序的正義,以及司法的公正,如果這做不到的話,那談何法律的尊嚴。但是,我對這個國家的無法制不感到任何意外,如果稍有點法制才讓我感到奇怪呢!這樣的案子如果放在美國,非得審判個幾年,而在他們卻草草判了,仿佛趕著去投胎。對於這個審判,有個知名的博客人說,當年兩把菜刀鬧革命的賀龍怎麼不被判死刑啊!

楊佳不是什麼俠客,誠然有種可能,當後人回憶我們這個時代的時候,會將楊佳的故事像個俠客故事那樣傳說;還有人假像這樣的事件給當局一個重新思考的機會,會有更多的改進,當然同樣也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,現實也是如此上海方面在處理這樣的事情也見不得光,更談不上哪裡有改進的地方。楊佳和那些受害的警察都是這個時代的犧牲品,楊佳的命運是現代中國社會底層人士的一個縮影,君不見有多少弱勢群體在強權之下被欺凌,處境往往還不如被刺死的6個警察。而當局才不會關心到底死了多少個警察,後者充其量是替死鬼,相反暴力給了當局更多的理由加緊專政。

人,又少了一個!如果可以的話,我希望楊佳下輩子能夠投生在一個尊重個體尊嚴的國家,千萬別投胎到姓“共”的國家。

1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祝一路走好!